审发〔2020〕2号
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审计部门:
2020年,水利审计认真贯彻全国水利工作会议决策部署,聚焦践行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全面落实部党组对水利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不断强化水利审计顶层设计,完善水利审计监督体系,加大水利审计监督力度,为水利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监督保障。2021年,水利审计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鄂竟平部长对水利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切实有效履行水利审计监督职责,全力推动“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向纵深发展,为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现就2020年水利审计工作总结、统计报表及2021年工作计划编报工作有关事项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填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审计工作总结、工作计划的编写以及统计报表填报工作,及时部署,有序推进,严把审核,按时报送,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可靠,勾稽关系正确,本次填报数据的时间为2020年1-12月(审计署近日印发了《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制度》,统计内容后续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二、全面梳理,深入分析。各单位要全面认真梳理2020年水利审计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先进经验做法,查找问题不足,结合当前水利审计工作面临的形势,深入分析研判,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
三、着眼大局,精心部署。各单位要紧密结合新形势新实践新要求,以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向纵深推进为指引,围绕部党组重大决策部署,精心谋划、统筹安排下一步工作任务,有效发挥水利审计专业监督作用。
请各单位于2021年1月15日前将2020年工作总结、统计报表及2021年工作计划书面报送部审计室,同时将电子文本发送至mwrshenji@163.com。
联系人:侯洁
电 话:010-63202757
传 真:010-63204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