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预算执行中心关于邀请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项目绩效复核评价工作报价的通知
 




水利部预算执行中心关于邀请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项目绩效复核评价工作报价的通知




  按照水利部预算执行中心2024年度预算及工作安排,拟邀请三家第三方机构分别协助开展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项目绩效复核评价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作内容及工作任务 

  (一)协助开展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项目绩效复核评价工作(重庆、四川、山东) 

  1.协助开展对重庆以及四川、山东三峡移民外迁安置省(直辖市)2023年度三峡后续工作项目专项资金(包括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的库区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自评价; 

  2.以省(直辖市)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为基础,采取审阅相关材料、抽查项目实施资料、重点项目实地抽查调研等方式,开展项目绩效复核评价等工作; 

  3.对重庆、四川、山东绩效自评情况进行审核打分,分别撰写绩效自评报告等。 

  4.对12个省市区域绩效自评结果打捆汇总,填报整体绩效自评表,撰写整体绩效自评报告和评价结果公开稿。 

  (二)协助开展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项目绩效复核评价工作(湖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1.协助开展对湖北以及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峡移民外迁安置省2023年度三峡后续工作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包括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的库区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情况开展绩效自评价; 

  2.以省(直辖市)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为基础,采取审阅相关材料、抽查项目实施资料、重点项目实地抽查调研等方式,开展项目绩效复核评价等工作; 

  3.对湖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绩效自评情况进行审核打分,分别撰写绩效自评报告等。 

  (三)协助开展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项目绩效复核评价工作(江西、湖南、福建、广东) 

  1.协助开展对江西、湖南以及福建、广东等三峡移民外迁安置省2023年度三峡后续工作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自评价; 

  2.以省(直辖市)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为基础,采取审阅相关材料、抽查项目实施资料、重点项目实地抽查调研等方式,开展项目绩效复核评价等工作; 

  3.对江西、湖南、福建、广东绩效自评情况进行审核打分,分别撰写绩效自评报告等。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法人资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组织,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均可参加报价。 

  2.商业信誉:报价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报价人应具有与此项目相应的财务能力、技术能力,无履行合同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3.专业能力:熟悉预算绩效项目,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从事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评价工作,或水利行业绩效评价工作业绩。 

  三、其他要求 

  1.请你公司根据此次工作内容,提交工作方案。 

  2.根据2023年项目资金情况并统筹考虑复核工作量,此次协助开展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项目绩效复核评价(重庆、四川、山东)及相关工作,预算为30万元;协助开展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项目绩效复核评价(湖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工作,预算为20万元;协助开展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项目绩效复核评价(江西、湖南、福建、广东)工作,预算为20万元。超过预算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报价范围含开展工作的相关差旅及食宿费用等全部工作经费,请填写费用测算表。 

  3.请提交资格要求中提出的相关业绩证明(近3年,两项即可)和法人资格、商业信誉及专业能力材料(其中,商业信誉出具承诺说明即可),以及报价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于2024年3月5日17:00前发至我中心。 

  联系人:王怀通 

  联系电话:(010)63203207 

  电子邮箱:ysxmgl@mwr.gov.cn 

  附件:工作费用测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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