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预算执行中心关于邀请第三方机构开展2024年部直管在建工程重点项目基建财务检查的函
 




水利部预算执行中心关于邀请第三方机构开展2024年部直管在建工程重点项目基建财务检查的函




根据工作安排,水利部预算执行中心拟委托2家第三方机构开展2024年部直管在建工程重点项目基建财务检查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如下: 

一、检查单位范围

2024年部直管在建工程重点项目进行现场检查11家二级预算单位的17个重点项目。本次检查共分两个项目组,其中:

项目一:负责2家所属单位、1家所属单位、珠江2家所属单位、太湖局1家所属单位、综合事业局1家所属单位、南科院本级,共计6家二级预算单位的8个重点项目检查。

项目二:负责长江2家所属单位、2家所属单位、松辽委2家所属单位、部信息中心本级水科院本级2个重点项目,共计5家二级预算单位的9个重点项目检查。

二、检查内容

2024年部直管在建工程重点项目基建财务管理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工程建设成本、价款结算等内容。

三、检查时间及要求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1月底。  

第三方机构需完成现场入驻、开展现场检查,并出具《2024年部直管在建工程重点项目基建财务检查工作报告》。此外,项目一组需负责汇总项目一组、二组的专项工作报告,出具《2024年部直管在建工程重点项目基建财务检查工作汇总报告》和《2024年部直管在建工程重点项目基建财务检查工作专项检查总报告》。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法人资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组织,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均可参加报价。 

2.商业信誉:报价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报价人应具有与此项目相应的财务能力、技术能力,无履行合同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3.专业能力:熟悉有关财经法律政策,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从事财会监督专项检查或基建财务检查相关业绩。

五、其他要求

1.请第三方机构根据此次工作内容,提交工作方案。  

2.根据此次部直管在建工程重点项目基建财务检查工作量,负责项目一组范围内检查及相关工作的,预算为20万元;负责项目二组范围内检查及相关工作的,预算为16万元。超过预算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两个项目需分开报价。报价范围含开展工作的相关差旅及食宿费用等全部工作经费,请填写工作费用测算表(见附件)。

3.请提交资格要求中提出的相关业绩证明(近5年,两项即可和法人资格、商业信誉及专业能力材料(其中,商业信誉出具承诺说明即可,以及报价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于2024年10月21日17:00前发至我中心,纸质材料需同步送达。

人:魏老师

联系电话:(010)63202740

电子邮箱:zfcgc@mwr.gov.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一号A座预算中心 

水利部预算执行中心

2024年1015

附件:工作费用测算表.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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