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预算执行中心关于邀请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水利财会监督专项工作报价的通知
 




水利部预算执行中心关于邀请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水利财会监督专项工作报价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水利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水利部预算执行中心拟委托3家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水利财会监督水利部复查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如下:

一、检查单位范围

对有关水利部直属预算单位财会监督工作情况开展复查,共分三个项目。其中:

项目一:对4家水利部直属预算单位开展复查,提交工作报告;

项目二:对4家水利部直属预算单位开展复查,提交工作报告;

项目三:对4家水利部直属预算单位开展复查,提交工作报告,并汇总项目一、项目二、项目三报告,形成总报告。

二、主要工作内容

1.检查有关单位2026年水利财会监督工作贯彻落实情况;

2.检查有关单位2025年以来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方面,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落实情况等,必要时可追溯至以前年度;

3.检查有关单位自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

三、复核抽查时间及要求

6月上旬,第三方机构开展现场检查;

6月15日前,第三方机构提交工作报告,并由项目三组完成汇总工作报告;

6月底前,第三方机构完成后续相关工作。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法人资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组织,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均可参加报价。

2.商业信誉:报价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报价人应具有与此项目相应的财务能力、技术能力,无履行合同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3.专业能力:熟悉有关财经法律政策,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从事行政事业类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检查相关业绩。

五、其他要求

1.请第三方机构根据此次工作内容,提交工作方案及人员配备。

2.根据此次检查工作量,负责项目一组、项目二组范围内检查及相关工作的,预算均为12万元;负责项目三组范围内检查及相关工作的,预算为13.5万元。超过预算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三个项目需分开报价。报价范围含开展工作的相关差旅及食宿费用等全部工作经费,请填写费用测算表(见附件)。

3.请提交资格要求中提出的相关业绩证明(近3年,3项即可)、营业执照、资质资格、财务状况、商业信誉及专业能力材料(其中,商业信誉出具承诺说明即可),以及报价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4.请于2026年5月22日17:00前将盖章后报价文件(含工作方案、证明材料、报价及费用测算表等)电子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逾期收到的,将予以拒收。纸质材料需同步送达。

联系人:董老师

联系电话:(010)63202354

电子邮箱:dongyq@mwr.gov.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甲1号水科院大厦A座

附件:工作费用测算表

水利部预算执行中心

2026年5月15日



附件:工作费用测算表.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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