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1-9月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对账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1-9月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对账工作的通知




部直属各单位:

  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1-9月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对账工作的通知》(财库便函〔2021〕1105号)要求,我中心已将《2021年1-9月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对账表》导入水利财务信息系统,请各单位于10月25日下班前完成对账工作。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认真核对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经济分类超支情况,核对基本和项目支出三公支出超支情况,做好账务核对和调整工作。请各单位认真核对本单位各项预算指标情况,做好1-9月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对账工作。10月25日前完成对超支情况的调整,确保各单位经济分类类级科目不出现超支、三公支出款级科目不出现超支,并将有关调整情况及时反馈至我中心。

  二是认真履行预算执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经济分类预算指标办理支出,避免执行中出现新的超支情况。对9月之后发生的支出情况进行自查,经济分类类级科目出现超支的一并调整。今后做好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定期对账工作,及时按程序采取措施解决超支问题。

  三是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规定。各单位预算执行环节、支付指令应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填制。执行中如需对政府预算类级科目调剂的,应当报财政部门批准,各单位不得自行办理;需要对政府预算款级科目调剂的,由各单位按照财政部门规定办理。

  联系人:董逸群

  联系电话:010-63202354

  水利部预算执行中心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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