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预算执行收尾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1年预算执行收尾工作的通知




部直属各单位:

  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岁末年初预算执行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1〕212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部2021年预算执行收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严格预算资金支付管理。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加强单位内部财务管理,按照规定程序、合同约定支付资金,坚决防止年底突击花钱,保障资金安全。各单位要认真核对本单位支出情况,严禁超预算支出,如果发生支出超预算指标的情况,请于12月20日前调整完毕。

  二是认真核对预算指标、已核批用款计划和剩余指标情况。请各单位认真核对本单位各项预算指标、已核批用款计划和剩余指标情况,12月份发生的预算调整等事项要随时核对,所有预算指标必须全部编报用款计划。如有预算指标未编报用款计划的,请及时提供情况说明,并于12月20日前补报完毕。

  三是按照规定时间提交直接支付申请。财政部于12月20日停止接收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有直接支付申请报送的单位,原则上应于12月17日前将直接支付资料报送至我中心。

  四是及时准确编报用款计划。请各单位于12月16日下班前完成2022年1月基本支出用款计划编报工作,在2022年“二上”预算指标范围内按基本均衡的原则编报。

  五是做好预算执行进度相关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对重点资金、重点项目的盯办,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在保证安全、规范的前提下,努力完成全年预算执行工作任务。

  六是做好零余额账户管理工作。涉及零余额账户开立、变更和预算级次变化的单位,请及时办理并将资料报送至我中心,以保证各单位明年用款。

  联系人:董逸群

  联系电话:010-63202354

  水利部预算执行中心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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