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贵州监管局:建立全过程监管机制 探索预算绩效管理新路径




  预算绩效管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财政部贵州监管局深刻领会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重大意义,从践行初心使命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财政部党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等三个方面,多措并举,建立涵盖预算编制、执行和结果评价“全过程”的监管机制,积极开展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属地中央单位部门预算等“多层次”绩效管理,探索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的有效路径。

  一、建立预算编制监管机制,做“优”绩效目标,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基础

  (一)建立健全财政数据监管机制。依托贵州省社保系统、死亡人员信息系统、困难群众信息等,全面收集和更新基础信息。在此基础上,开展数据比对,确保资金受益人数、补贴人数等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置的合理性,保证“补人头”资金绩效管理起点的准确性。

  (二)结合日常转移支付监管情况,选取部分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探索开展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监管。从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出发,关注绩效目标是否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从项目投入、项目实施、项目产出和项目效果四个方面出发,关注绩效指标是否科学、完整和可实现,有效将预算绩效管理关口前移,从源头保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基础扎实、依据充分。

  (三)对属地中央预算单位重大新增政策和项目以及审计存在问题的项目,按财政部统一部署,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组织开展绩效目标编制审核,将绩效目标监管嵌入预算编制审核环节。重点关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是否围绕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绩效目标与项目支出的政策目标、用途、使用范围、预算支出内容是否紧密相关,绩效目标是否有细化和定量表述等。对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审核未通过的,要求相关单位及时调整,切实提升绩效目标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

  二、建立预算执行监控机制,做“实”绩效监控,督促预算主体责任落实

  (一)结合贵州作为全国脱贫攻坚主战场的省情,依托财政部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建立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对全省各级各类财政扶贫资金分配、下达、支付及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执行等环节开展全流程监控,实现财政扶贫资金运行过程可记录、风险可预警、责任可追溯、绩效可跟踪,做到阳光扶贫、廉洁扶贫,为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打牢基础。

  (二)依托属地中央预算单位授权支付动态监控系统和国库直接支付相关系统,积极开展属地中央单位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机制。通过明确处室职责和内部控制管理要求,指派专人每天动态查询授权支付信息、及时对国库直接支付申请开展审核,将预算执行监管工作与绩效管理联合开展,有效跟踪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运行情况,及时纠偏,促进绩效目标顺利实现。

  (三)突出重点,建立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全周期跟踪问效机制。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安排和日常预算监管情况,全周期跟踪重大政策和项目。对发现的绩效运行目标与预期绩效目标发生偏离、违规使用资金、项目交叉重叠、执行率不高、效益不高等情况,严格按工作程序,提出规范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整合压减资金的意见建议,杜绝任性花钱。

  三、建立预算结果评价机制,做“深”绩效评价,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认真贯彻刘昆部长在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更名设立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着力抓好绩效评价工作落实,统筹推进绩效评价工作深入开展。按照处室职责分工,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在履职中注重绩效管理理念宣传,在监管中严格落实评价工作要求,做到事前政策法规培训好,事中评价要求落实好,事后评价结果反馈好,为绩效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组织保证。

  (二)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沟通反馈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部门和资金管理使用单位,督促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提高支出效率,增强支出责任。对发现的重大违规问题,将绩效评价结果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并作为实施行政问责的重要依据。

  (三)通过充分发挥贴近地方便于熟悉情况的优势,扎实开展重大政策和重要项目的绩效评价,精准定位无效低效资金,做好有关政策调查研究,及时向财政部汇报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实事求是地提出建设性意见,为财政部开展有关政策调整和财政资金分配提供重要依据,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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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水利部预算执行中心